由绵阳市蓝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绵阳市蓝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信腾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牵头成立绵阳市软件行业协会,目的是协助和帮助小微企业,实现抱团取暖,协助解决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问题,协助建立中小微企业互帮互助机制,团结中国科学院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成熟中小微企业等共同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定期组织小微企业负责人培训,开设民营经济创业论坛,开展小微企业负责人学习交流,提高企业主素质,引导成功企业家从事爱心慈善事业。在主管行业的指导下通过真诚和周到的服务带动科技中小型企业共同发展。
软件
绵阳软件行业协议会长:欧阳
副会长:谢立全
秘书长:郑洪斌
1、凡符合会员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提出入会申请,并填写会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协会常设机构,由协会常设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登记,报请常务理事会确认。申请单位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交纳会费,即可成为正式会员,由协会发给会员证书。
2、会员享有绵阳市软件行业协会章程第十条规定的权利。
3、会员应按绵阳市软件行业协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如决定退会,需向协会常设机构提交退会报告,并交回会员证书。协会在收到退会报告和会员证书后注销其会籍。会员退会后两年内,协会不接受其重新申请入会,两年后可以重新入会,按入会程序办理手续。
5、对不遵守行规行约,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从事有损于本会声誉活动的会员,给予劝告、批评,性质严重的由常务理事会做出取消会籍的决定,同时收回会员证书并在协会内通报。被取消会籍的会员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入会。
6、自动退会或取消会籍的单位,如做出有损本会声誉和利益的活动,本会保留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绵阳市软件行业协会费用收取办法
1、2014年12月31日前所有会员单位免予收取会费;
2、2015年1月1日后自愿加入协会并开始收取会费:会员单位2000元,副秘书长单位和理事单位4000元,秘书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协会下设各分会长(部长)级单位6000元,副会长单位和名誉副会长单位8000元,会长单位10000元。该收费收费标准最终解释权归绵阳市软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