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的职责
第一条 负责公司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工程质量满足顾客要求。
第二条 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其施工技术水平,严格按施工方法施工,定期监督检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条 负责对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管理,做好防护,保证质量。
第四条 根据相关规范和施工现场要求及时准确的做好完整的内业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归档。
第五条 施工期间根据合同规定及时的申报工程进度款项同时审核班组的进度款、督促款项的拨付和到帐情况,并做好相关工程的变更签证联系单,工程完工后,应马上申报竣工验收和相关结算、资料的归档。
第六条 负责对涂料装饰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和施工现场标识及其状态标识,防止错用及混用,确保施工质量。
第七条 施工前应彻底弄清楚图纸的各项要求,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施工班组,按拟定的涂料装饰工程方案指挥现场施工。
第八条 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积极主动的配合各相关班组做好、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工作,对各班的工人严格要求,确保施工质量,一旦出现差错立即予纠正,做好工序交接手续,避免因此影响下道工序的进行。
第九条 施工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提出商讨以取得妥善处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伤,同时也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等。
第十条 施工中严格依照公司与施工班组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及工程决算款。并上报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施工中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鼓励节约,反对浪费,避免不必要损失。
第十二条 遇到项目变更,配合设计人员与建设单位洽谈变更设计,同时要做好变更签证手续,临时变更项目的要办理追补用材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采购员采购。
第十三条 施工中严格按照工地施工守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对工地安全常抓不懈,将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 认真指挥,做好工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工作,做好施工工程日记及相应内业资料。
第十五条 在施工中若发现施工班组质量差或拖延工期,有权责令返工或更换施工班组,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 及时处理好在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让顾客满意。
第十七条 施工员若因指挥不当或渎职行为,造成人、财、物浪费,导致工期延误,出现安全事故,轻则处以相应的罚款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施工人员若给工人多量多算数量,一经查出,情节轻者按多算款的50%赔款,情节严重者除100%赔款外,公司并给予开除处分,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